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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亚光电:平安证券关于美亚光电20博鱼boyu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专

类别:行业资讯   发布时间:2024-04-01 15:35:42   浏览:

  博鱼官方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亚光电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美亚光电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美亚光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2]821号《关于核准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7.00元。截止2012年7月25日,公司已收到募集资金85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805,838,772.75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大华验字[2012]216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930,593,192.36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201,604,400.00元。自 2012年度至 2022年度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11,070,930.61元,2023年度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将剩余超募资金及利息19,522,261.75元(包含 2023年度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245,844.77元)全部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0元。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募集资金按投资项目分别存放于专用银行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账户明细情况如下: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

  2023年度,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美亚光电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的情况一致,募集资金以及超募资金的使用均履行了相应的批准程序,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此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952.23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3,059.32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1) 本年度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1、新产能项目:受工程项目资金结算方式、经营环境等因素影响,新产能项目出现一定时间的延期,截止2021年3月31日该项目已结项。2、新建涂装、钣金生产基地项目:受经营环境等因素影响,新建涂装、钣金生产基地项目出现一定时间的延期。截止2021年12月31日超募资金已全部投放完成,截止2023年3月31日该项目已结项。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境内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根据发展规划和市场竞争变化,公司积极布局多渠道营销网络,灵活调整直销和经销的业务比重。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原“境内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以建立直销网络为主的境内营销服务体系规划已不能适应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市场环境的变化促使公司原以建立营销网络为主的境内营销服务体系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1、2015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增资参股中粮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于2016年1月使用超募资金50,000,000.00元增资中粮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占其4.88%股份。 2、2016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涂装车间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24,700,000.00元投资建设涂装车间项目博鱼boyu,项目累计投资20,040,756.12元,截止2019年6月30日该项目已结项。 3、2017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建新产能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225,000,000.00元投资建设新产能项目,截止2021年3月31日该项目已结项。 4、2018年 8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建涂装、钣金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360,000,000.00元(超募资金77,000,000.00元,自有资金283,000,000.00元)投建涂装、钣金生产基地项目,截止2021年12月31日超募资金已全部投放完成,截止2023年3月31日该项目已结项。 5、2022年9月1日公司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暂时无明确投向的超募资金 96,000,000.00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6、2023年9月12日公司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暂时无明确投向的超募资金1,944.77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受具体实施日利息收入影响,补充金额由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具体金额为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201,604,400.00元,已于2012年9月份进行了置换,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以“大华核字[2012]3350号”报告验证确认。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1、2015年7月7日,公司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年产2,660台光电检测与分级专用设备产能建设项目”已完成建设博鱼boyu,该项目计划投资16,746.11万元,全部为募集资金,截止2015年5月31日,公司已投入资金8,142.25万元,项目节余募集资金8,603.86万元(不含利息)。截止2014年12月31日,该项目实现效益18,553.29万元,达到了项目预期建设目标,公司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节余原因:1.1、由于公司不断的技术创新以及对生产线的有效改进,较大的提升了现有生产设备的生产效率和产能。 1.2、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计划要求的情况下,公司进一步加强费用控制、监督和管理, 减少了项目总开支。 2、2018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结项“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终止“境内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并将募投项目全部节余资金及利息收入15,831.71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实际节余2,685.39万元,“境内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实际节余1,685.03万元,前期经调整“未有明确投向的闲置募集资金及利息”11,461.29万元)。 节余原因:2.1、“技术中心建设项目”资金节余原因:公司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通过精细化管理,对项目进行更加合理的规划,并加强项目管理和费用控制,在资源充分利用的前提下,通过对项目各个环节的优化控制,从而节约了项目投资。 2.2、“境内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终止原因:根据发展规划和市场竞争变化博鱼boyu,公司积极布局多渠道营销网络,灵活调整直销和经销的业务比重。随着市场规模的扩大和市场营销环境的变化,目前公司已形成了以经销为主的多渠道营销模式,原“境内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以建立直销网络为主的境内营销服务体系规划已不能适应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因此决定终止“境内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2.3、“未有明确投向的闲置募集资金及利息”补充流动资金原因:在“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境内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终止后,公司承诺的募投项目已全部结束,不再需要留存、备用闲置募集资金,公司因此决定将前期经调整“未有明确投向的闲置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1、2015年7月7日,公司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年产2,660台光电检测与分级专用设备产能建设项目”已完成建设,该项目计划投资16,746.11万元,全部为募集资金,截止2015年5月31日,公司已投入资金8,142.25万元,项目节余募集资金8,603.86万元(不含利息)。截止2014年12月31日,该项目实现效益18,553.29万元,达到了项目预期建设目标,公司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2018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结项“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终止“境内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并将募投项目全部节余资金及利息收入 15,831.71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实际节余2,685.39万元,“境内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实际节余1,685.03万元,前期经调整“未有明确投向的闲置募集资金及利息”11,461.29万元)。 3、2022年9月1日公司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暂时无明确投向的超募资金96,000,000.00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2023年9月12日公司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暂时无明确投向的超募资金1,944.77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受具体实施日利息收入影响,补充金额由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具体金额为准)。